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托育资讯>行业资讯

2000元/托位!浙江云和发放普惠托育建设补贴

2023-02-07 16:26:29

为构建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元化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实现“幼有所托、幼有优育”的共同富裕示范先行区的重要目标。


近日,浙江丽水市云和县卫生健康局、财政局、教育局三部门联合出台了《云和县普惠性托育机构资金补助标准办法》,大力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


2000元/托位!浙江云和发放普惠托育建设补贴

2000元/托位!浙江云和发放普惠托育建设补贴


补助对象


达到《浙江省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浙江省托育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或《浙江省幼儿园托班管理指南(试行)》要求,具备办托条件,在有关部门依法登记,且经县卫生健康局备案或县教育局许可的普惠性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机构(包括幼儿园托育部)。


补助标准


普惠性托育机构补助经费包括新增托位建设补助资金和运营补助资金。


(一)新增托位建设补助。对经相关部门验收达标已通过县卫生健康局备案或县教育局许可且机构登记性质为非营利性的托育机构包括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办托班,按备案核定托班数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2000元/托位。财政补助资金不高于实际投入资金额,利用同一场所已享受过补助的托位或已享受过幼儿园有关建设补助的学位改建,已享受中央财政普惠托育建设项目补助的,或因举办主体变更等原因重新备案的,不再重复补助。


(二)日常运营补助。按要求执行年度报告制度,上一年度考核合格并规范开展托育服务的普惠性托育机构,按照实际入托人数托大班、混合班200元/人/月,托小班300元/人/月、乳儿班500元/人/月给予普惠托位运营补助。幼儿园增设托班并在“托育机构管理系统”平台登记的幼儿园,其中公办幼儿园办托班,每托位按照同级公办幼儿园(3-6岁)幼儿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拨付,公办幼儿园办托班的经批准的非在编专任教师、保育员等教职工工资待遇参照公办幼儿园相应教职工待遇标准予以保障。非营利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办托班,实际招收入托的按200元/人/月给予普惠托位运营补助。


来源:健康云和


预约试听

宝宝性别

家长姓名
手机号码
联系地址
所在城市
试听中心

客服热线:400-008-8593

周一至周日 08:00~20:00

地   址:北京朝阳区红军营南路瑞普大厦C座3层

电子邮箱:business@momyhome.cn

版权所有:北京云风智慧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关注服务号:早期托育 MOMYHOME
及时获取相关咨询

京ICP备18013878号-1     |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6585号     |  投资有风险,加盟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