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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全国各地婴幼儿照护托育政策实施汇总

2020-01-09 13:31:21

2019年,对于托育行业来说,是飞速发展的一年。

 

自2016年全面“二孩”政策放开后,托育需求巨大与市场供给不足的情况愈演愈烈。近年来,国家及地方政府相继出台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为托育行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年终岁末,我们在这里为大家盘点了2019年全国托育政策时间线,来看看今年关于托育我们都做了哪些努力!

 

 

2019年全国托育政策时间线

 

2019年1月12日

湖北省育婴行业协会、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培训中心、湖北省儿童中心等相关组织联合多家托育早教机构共同启动《婴幼儿日间照料托育机构服务规范》地方标准的制定工作。

 

2019年1月19日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答复《关于建立我省0-3岁儿童早期发展教育普惠服务体系的建议》。

 

2019年2月1日

贵州省政协委员赵宇飞,建议将早期教育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加大投入并建立监管机构,制定早教机构管理规范,加强队伍建设。

 

2019年2月

安徽省淮北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促进和加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3月,淮北市召开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推进会,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

 

2019年3月

广州越秀区今年首次试水婴幼儿照护服务,与社会机构合作,分批次为区内常住人口家庭提供1-3岁婴幼儿公益性托育服务,学费按照市场价7.5折计算。

 

2019年3月5日

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指出:婴幼儿照护事关千家万户,要针对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的新情况,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服务机构,加强儿童安全保障。

 

2019年3月15日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与中外记者见面,在回答中新社记者关于解决民生问题中提到:“我们要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持续改善民生,抓住民生的一些重点、难点问题,一件一件去做。现在大数据显示’一老一小’的问题,就是养老服务、托幼服务有问题。这个问题确实应该引起我们高度重视。”

 

还提到:“全面实施’两孩’政策已后,托幼难更突出了。我到一些地方去调研,发现已经有好的经验,就是重点发展社区养老托幼服务,这样可以做到就近可及、普惠公平,只要安全可靠,大家是欢迎的。”

 

2019年3月26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了《育婴员》《保育员》等16个职业最新的职业标准,为托育市场的专业人才的选拔指明了方向,相信在此标准下,托育机构人员的专业水平会越来越好。

 

此标准主要包括:“育婴员”、“保育员”的职业名称、编码、定义、技能等级、环境条件、能力特征、受教育程度以及职业技能鉴定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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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9日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

 

《意见》提出三方面的任务举措:

一、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落实产假政策;

二、加大对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支持力度,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依托社区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

三、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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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10日

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

《指导意见》对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高质量发展提出明确要求:

1、建立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备案登记制度、信息公示制度和质量评估制度,制定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规范,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专业化、规范化;

2、通过采取提供场地、财政补贴、税费优惠、减免租金、优先保障建设用地等政策措施,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

3、加快培育婴幼儿照护相关专业人才。

4、强化地方政府的主要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

 

2019年5月22日

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召开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托育机构法人证书首发仪式,并现场为下城区星原托育园负责人颁发全省首张托育机构法人证书。

 

2019年5月28日

甘肃省卫健委发布《关于报送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相关情况的通知》。

 

《通知》主要为掌握甘肃省目前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的开展情况,为甘肃省统筹规划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决策部署提供科学依据和数据支撑。

 

2019年5月29日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会议指出,按照《政府工作报告》部署,以社区为基本依托,加快发展养老、托幼、家政等服务业,是改善民生、应对人口老龄化、支撑实施全面二孩政策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较大力度增加就业、扩大服务消费促内需、推动社会合理分工和经济转型升级。会议决定加大对养老、托幼、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的税费政策优惠。

 

2019年6月6日

住建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行业标准《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总则中明确“根据《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完善有关标准的内容”。条文中增加新建幼儿园应配建一定规模的托儿所的规定。

 

                 

 

2019年6月17日

杭州市下城区卫生健康局发布关于《下城区加快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等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意见》指出,主要任务为:

1. 增加婴幼儿照护服务有效供给;

2. 加强婴幼儿照护模式探索;

3. 规范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4. 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队伍建设;

5. 建立婴幼儿照护服务评价体系。

 

 

2019全国各地婴幼儿照护托育政策实施汇总


     

2019年6月21日

河南省总工会出台《关于推动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

 

要求各级工会组织通过多种形式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鼓励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

 

2019年6月26日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建立健全家政服务法律法规,促进家政服务业与养老、育幼、物业、快递等服务业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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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1日

湖北省卫健委印发《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示范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开展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示范试点工作,力争明年在全省建成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初步满足人民群众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

 

2019年7月4日

财政部税政司在网站发布《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对此前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提出的税费优惠政策正式落地实施,公告自2019年6月1日起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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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8日

国家卫健委人口家庭司关于《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2019年7月8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公告。

 

《意见》指出主要任务:

一、建立较完善的政策法规体系;

二、建立可及性的服务标准体系;

三、建立强有力的支持保障体系;

四、建立全方位的监督管理体系。

 

2019年8月18日

福建省首家公办托育园——“国资教育托育园”项目启动仪式举行,国资教育托育园是在福建省卫健委指导下,由福建省国资教育主办,补足了公办园的短板。

 

2019年8月18日

江西省南昌市制定《南昌市开展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建设试点的实施方案》,在西湖区(省级试点)、东湖区、青山湖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四个基础条件较好的县区(开发区),率先启动规范化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建设示范试点工作。

 

2019年8月21日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出台《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参照上海等地成功做法,结合该区实际,推进托幼一体化、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试点6种普惠性可复制模式,计划到今年年底,建成至少10所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2019年8月22日

陕西省政协召开“促进我省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月度协商座谈会。省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和社会团体代表、部分市县(区)政协负责人、专家学者、托育机构和家长代表分别从不同角度作了发言。省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同委员、专家学者、基层代表进行了互动交流。

 

2019年8月28日

由广东省早期教育行业协会牵头组织,会同相关研究机构、学术院校、专家和行业代表共同编制了《婴幼儿托育服务规范》和《早期教育机构管理规范》两项团体标准。

 

2019年9月20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部分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

 

为社区提供托育服务的机构,是指在社区依托固定场所设施,采取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方式,为社区居民提供托育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社区托育服务是指为3周岁(含)以下婴幼儿提供的照料、看护、膳食、保育等服务。

 

减免上述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后,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职能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安排。

 

2019年9月23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目标到2020年,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体系初步建立,各市(州)至少建成2个以上具有示范效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到2025年,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体系基本健全,服务体系基本形成,服务水平明显提升,群众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

 

2019年10月8日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坚持政策引导,普惠优先、安全健康、科学规范、属地管理、分类指导的原则,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积极性,大力发展托育服务。

 

《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坚持儿童优先的原则,尊重婴幼儿成长特点和规律,最大限度地保护婴幼儿,确保婴幼儿的安全和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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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10日

教育部办公厅等七部门关于教育支持社会服务产业发展,提高紧缺人才,培养培训质量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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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加快建立健全家政、养老、育幼等紧缺人才培养培训体系,扩大人才培养规模,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支撑服务产业发展,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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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5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承担一定指导功能的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和社区托育服务设施两类托育机构,中央预算内投资按每个新增托位给予1万元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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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0日

国家发改委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从行业看,鼓励类新增“人力资源与人力资本服务业”、“人工智能”、“养老与托育服务”、“家政”等4个行业。

 

2019年11月29日

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已可受理盈利性的婴幼儿照护机构的注册登记。

 

2019年12月6日

上海市政府发布《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本市培训机构管理促进培训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发展意见》)及《上海市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将文化艺术辅导、科技培训、婴幼儿照护服务(托育)和早期发展指导服务等培训与类似服务纳入管理范围,《发展意见》与《管理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2019年12月10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意见》提出主要任务:

一、支持和指导家庭开展婴幼儿照护。

二、加强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功能。

三、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四、科学规划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五、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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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2日

国家发改委官网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社会服务”发展的意见》,通过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推动医疗健康、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发展,促进以市场化手段优化资源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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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6日

义乌市印发《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通知》提出主要任务:

一、加快建设儿童早期成长发展咨询指导与监测评价体系

二、加快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有效供给体系

三、加快建设照护服务专业队伍培养体系

四、加快建设照护服务行业标准规范体系

五、加快建设照护服务行业监督管理体系

 

2019年12月17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意见》提出主要任务是:

1、建立促进婴幼儿照护发展的支持政策

2、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机构。

3、加强对托育机构的管理

4、建立有利于婴幼儿照护发展的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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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9日

国家卫生健康委在上海召开全国托育服务工作现场推进会,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总结推广上海等地的好经验好做法,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加快推动婴幼儿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

 

2019年12月20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通知》提出教育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负责牵头协调和组织同级各有关职能部门,做好文化教育培训、文化艺术辅导、体育指导、科技培训、婴幼儿照护服务(托育)、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服务等培训活动的管理工作,并对经许可的文化教育培训机构牵头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2019年12月20日

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发布《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年底,全省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标准、规范初步建立;各县(市、区)在积极开展试点的基础上,至少建成1所具有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到2025年,全省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规范、服务标准、支持保障和监督管理体系基本健全,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全省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婴幼儿早期发展知识普及率达到95%以上,婴幼儿家长和看护人员接受科学育儿指导率达到95%以上。

 

2019年12月24日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中央编办、民政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印发《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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